保卫处业务工作服务指南

    2023-09-01 17:49:59           浏览数:0

服务事项

服务流程

负责科室

办公电话

政审材料审办

持学院鉴定材料(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一式两份,一份备案留存。

政保科

0532-58957141

业务咨询服务

坚持首问负责制,做好保卫处职责范围内业务服务咨询及协调工作。

户籍手续办理

持个人户籍材料按属地公安机关流程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户籍科

0532-58957164

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演练

1.组织开展全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演练活动;

2.根据单位需求,协助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及培训演练活动。

 

消防科


0532-58957184

消防安全巡查与设施维护

1.落实“月巡查”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维护缺失或损坏设施;

2.根据申报单位需求,核定配发消防灭火器,采购安装必要消防设施。

校内建设改扩建消防审批

相关单位持《青岛农业大学建设消防改道项目审批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负责人审批盖章后报保卫处审批办理手续,一份备案留存。

校内大型活动

审批

相关单位持《青岛农业大学活动审批表》(一式两份)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保卫处审批办理手续,一份留存备案。

治安与校警科

 

0532-58957204

 

校园车辆管理

1.机动车管理按照《青岛农业大学机动车管理门禁及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2.校内自行车电动车按照《青岛农业大学电动车管理门禁及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3.校内车辆违规违章按照《青岛农业大学交通安全办法管理办法》执行。

案事处置

拨打报警电话58957110,根据求助需求和政策法规协调处置,必要时联动属地公安机关共同处理

校门管理

根据《青岛农业大学校门管理办法》,校内教职工入校通过车辆识别闸机(开车入校)或校门门禁人脸识别系统(驾驶非机动车或步行入校)校验通行;校外访客实行线上预约(二级单位审批)校验通行。

校园安保队伍

管理

1.指导协助安保物业公司安保队伍日常教育、业务培训、督导检查和考核工作,对安保物业公司进行监督考核。

2.组织开展专项防爆恐应急演练活动。

校园安防设施

巡查维护

落实校内安防巡查制度,及时维护缺失或损坏安防设施,并根据二级单位需求采购安装必要安防保障设施。

监控查阅

采用预约审批制,按照《青岛农业大学校园监控查阅实施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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