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级新生户口收取及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2021-08-27 16:48:00           浏览数:0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2021级新生户口收取、落户及不迁户口学生信息采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迁户原则

2021年考入我校的本科生、研究生。户口转移采取自愿迁移的原则。

二、户口的收取

1.省外迁户口的新生(本科生、研究生)收取户口迁移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并按要求进行登记。

2.省内迁户口的新生(本科生、研究生)收取家庭户口簿中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并按要求进行登记

3.2021级新生的户口收取及不迁户口学生信息采集以学院(包括平度校区)为单位。务必于9月23日前将迁户材料及信息登记表电子版一并报送保卫处户政科(知行楼202房间),电话:58957164,E-mail:lnbwc@tom.com

三、户口迁移

通过与青岛市城阳区公安分局沟通,今年所有新生户口仍然落户青岛市城阳区。保卫处将新生迁户情况向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申报后,由城阳区正阳路派出所办理落户。新生户口每年只审批办理一次。

四、信息采集

对入学不迁移户口的新生(本科、研究生),根据鲁公发[2007]289号文件要求,按流动人口管理,采集信息办理居住登记,不办理居住证。

 

 

附:2021级新生信息登记表

   

 

 

保卫处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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