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业大学 大学生安全信息委员会章程

    2016-10-19 08:19:09           浏览数:0

青岛农业大学

大学生安全信息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青岛农业大学大学生安全信息委员会是在保卫部(处)和学生工作部(处)领导下,在保卫部(处)具体指导下开展校园安全信息工作的学生干部组织,是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   大学生安全信息委员会成员来自于学生,服务于学生,是学校保卫部门联系广大学生的纽带和桥梁,是学生加强自我安全教育的有效载体,是协助保卫部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得力助手。

 

第二章 指导思想

 第三条  大学生安全信息委员会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为指导,结合我校的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宣传与建设相结合,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通过群防群治、群策群力,发掘大学生参与安全防范的潜能。通过开展各项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弘扬正气,增强大学生法律观念,培养大学生的大局意识、参与意识、主人翁意识。为广大同学提供一个“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平台,为营造文明、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做出贡献。

 

第三章 宗 旨

 第四条  大学生安全信息委员会宗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提高。 

 

第四章 工作要求

 第五条  大学生安全信息委员会组织成员工作要求如下: 

1、坚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安全保卫有关理论及校纪校规,增强政治敏锐性。 

2、组织成员自觉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组织形象;弘扬正气,敢于并善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严守学校和组织秘密,不泄露组织和成员个人隐私。 

3、认真听取同学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协调或上报学校保卫处。在工作中接受同学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4、遇事不推诿,处理事情冷静果断。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快速上报保卫处,积极协助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5、加强安全信息收集与整理工作,定期上报保卫处,保持信息畅通,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6、工作期间佩带工作证,穿着大方得体,注意个人的言行举止。

7、组织纪律观念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不搞自由主义。 

8、积极促进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本着“服务学生”的工作宗旨,在学校中树立良好的典范。

 

第五章 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第六条  主席团设置 

学生安全信息委员会设主席团,其中主席一名、副主席三名。

主席:全面负责大学生安全信息委员会日常工作。⑴做好每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制订每学期的工作安排。⑵定期检查委员会各部门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工作。⑶定期主持召开主席团和全体人员会议,对工作进行评议。⑷定期对委员会各部门进行工作考核。⑸及时将安全信息及情况向保卫处汇报。

副主席:分管秘书处、宣传部、权益保障部、自律部、学生校警队。⑴配合主席做好各项工作,当好主席的决策参谋。⑵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解决具体实际问题。⑶配合主席做好各项工作,及时把有关情况反馈给主席团。⑷认真协调分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并加强对分管干部的传、帮、带工作。

第七条  部门设置及职能:   

设秘书处、宣传部、外联部、监察执行部、学生校警队五个部门。1、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两名。

⑴处理安全信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协助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⑵及时准确收集、整理上报安全信息,并如实上报主席团。

⑶负责各种会议的通知和准备工作,做好例会的记录和考勤。

⑷负责委员会相关档案的整理、管理工作。

⑸负责财务登记和报销。

 ⑹完成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2、宣传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⑴及时为同学提供有关安全防范等的宣传资料。

⑵负责委员会活动海报的绘制、活动宣传发动、总结报道工作。

⑶负责学校相关安全通知的发布工作。

组织各类学生学习竞赛和知识讲座,活跃第二课堂,扩大全校学生安全知识面。

⑸完成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3、权益保障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⑴负责与校内外其他组织联系,促进与校内外其他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

负责与校内其他学生组织联系,收集各类学生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上报主席团。

⑶设置学生权益信箱、电子邮箱,及时收集学生维权信件及信息。

⑷完成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4、自律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检查、督促委员会成员遵守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⑵协助主席团做好调解学生内部矛盾、查处违纪现象,维护校园秩序等工作。

⑶委员会组织的各项大型活动或集体活动中进行引导、维持、清理、疏导等工作。

⑷完成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5、学生校警巡逻队:保卫部(处)校警科直接指导,设队长两名。

⑴按要求参加宿舍区域的巡逻,发现可疑人员要认真进行盘问,如有情况及时报告(拨打学校报警电话:86080110);按要求巡逻到边、到点,保证巡逻效果。

⑵积极参加学校及保卫处组织的训练;

⑶按要求参加学校大型活动的执勤活动;

⑷积极完成保卫处安排的其他任务。

第八条 委员会干部选拔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与学校建设。

2、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工作积极主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3、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

4、广泛团结同学,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善于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六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章程修改权属于青岛农业大学保卫部(处),解释权及细则制定权属于青岛农业大学保卫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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