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2 17:31:26 浏览数:0

关于处置封存电动自行车无主物的公告
2024年9月,学校依据国家及省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专门制定了《青岛农业大学校园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自2025年1月起,学校持续对不符合校园骑行条件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清理封存。自2025年2月开展封存电动自行车认领工作以来,已有3615辆电动车被认领并离校。截至2026年3月,部分电动自行车已超过1年无人认领,学校难以继续提供场地代为保管此类无人认领的电动自行车。为规范学校管理秩序,维护校园环境,现对相关电动自行车的处置事项公告如下:
一、车辆基本情况
(一)车辆特征:封存车辆均为未悬挂或已过期校园电子号牌的电动自行车。
(二)停放地点:
1.博学楼西侧;
2.西苑1号楼北侧。
二、认领期限与程序
请上述车辆的权属人或合法管理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即至2026年4月12日前),携带以下材料至保卫处办理认领手续:
1.个人携带“青岛农业大学校园封存电动自行车申领表”前往知行楼校园“110”指挥中心认领离校。(本表在“智慧校园”申请填写,由所在学院辅导员、保卫处杨老师审核通过后,车主自行打印);
2.车辆购买凭证、车辆权属证明、车辆钥匙等能够证明对上述车辆享有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
三、后续处置
请车辆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尽快办理车辆认领手续。逾期未认领且未主张权利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学校将按无主物对封存电动自行车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校园110指挥中心(知行楼103室)
联系电话:58957110
保卫处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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