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4 17:37:00 浏览数:0
| 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
| [通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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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宪法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鲁教法字〔2015〕3号)要求,现将我校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广泛宣传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全体师生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不断完善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扎实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进一步浓厚我校全员懂法、全员守法的法治氛围。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 三、活动时间:2015年12月3日至12月10日 四、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组织宪法学习日活动 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利用教职工例会的时间主持一次教职工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或邀请法律专家讲授一次法律教育课,带领所在单位教职工深入学习了解宪法及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知识,同时,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座谈会、报告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围绕宪法学习日主题,加深对宪法各章节、条款的深入理解。 (二)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各单位要利用网络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和载体,通过设立宪法宣传栏、宣传墙等形式,精心设计宣传内容,结合广大师生身边发生的法律故事,大力宣讲宪法知识,宪法精神,营造浓厚的法治校园环境。各单位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和宣传报道,突出活动亮点和活动特色。 (三)开展“一分钟学宪法”宪法课堂活动 点击登录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进入“一分钟学宪法”专题,学习了解有关我国宪法宪政的相关知识,使广大师生通过图文并茂的宪法图解,了解宪法实施的重大意义,增强法治意识,让广大师生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真诚信仰宪法、自觉守法。 五、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根据通知精神,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采取灵活多样、师生欢迎的形式,把活动落实到每一名师生,做到全员参与,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单位要精心设计组织,扎实开展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广大师生对宪法及高等教育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尤其是对管理干部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其学法、守法、用法的水平,确保活动有声有色,扎实深入。
党政办公室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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