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人员落户所需材料

    2016-10-19 08:37:43           浏览数:0

1、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就业报到证》,

2、青岛市留学站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落户介绍信》,

3、青岛市留学站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登记表》,

4、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5、国外高校毕业证或学历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6、落户申请书一份,

7、人事处人事证明,

8、房地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房管局出具的无房证明,

9、保卫处出具的居住证明。

地址:山东省 青岛市 城阳区 长城路700号 邮编:266109 版权所有:青岛农业大学
鲁ICP备13028537号-5 鲁公网安备 37021402000104号   青岛市互联网违法信息举报中心 联系电话:0532-5895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