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8 11:04:22 浏览数:0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2020级新生户口落户及不迁户口学生临时居住登记,并配合城阳区城阳街道做好我校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迁户原则
2020年考入我校的本科生、研究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
二、户口的收取
1、省外迁户口的新生(本科生、研究生)收取户口迁移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并按要求进行登记。
2、省内迁户口的新生(本科生、研究生)收取家庭户口簿中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并按要求进行登记。
3、2020级新生的户口收取及不迁户口学生信息采集以学院为单位。务必于9月22日前将迁户材料及信息登记表电子版一并报送保卫处户政科(知行楼202房间)。E-mail;lnbwc@tom.com。
三、户口迁移
保卫处将新生迁户情况向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申报后,由城阳区正阳路派出所办理落户。新生户口每年只审批办理一次。
四、信息采集
对入学不迁移户口的新生(本科、研究生),根据鲁公发[2007]289号文件要求,按流动人口管理,只办理居住登记,不办理居住证。
保卫处户政科电话:58957164。
附:2020级新生户口信息登记表
保 卫 处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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