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级新生户口收取及办理临时居住登记的通知

    2020-09-08 11:04:22           浏览数:0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2020级新生户口落户及不迁户口学生临时居住登记,并配合城阳区城阳街道做好我校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迁户原则

2020年考入我校的本科生、研究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

二、户口的收取

1、省外迁户口的新生(本科生、研究生)收取户口迁移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并按要求进行登记。

2、省内迁户口的新生(本科生、研究生)收取家庭户口簿中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并按要求进行登记

3、2020级新生的户口收取及不迁户口学生信息采集以学院为单位。务必于9月22日前将迁户材料及信息登记表电子版一并报送保卫处户政科(知行楼202房间)。E-mail;lnbwc@tom.com

三、户口迁移

保卫处将新生迁户情况向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申报后,由城阳区正阳路派出所办理落户。新生户口每年只审批办理一次。

四、信息采集

对入学不迁移户口的新生(本科、研究生),根据鲁公发[2007]289号文件要求,按流动人口管理,只办理居住登记,不办理居住证。

保卫处户政科电话:58957164。

 

 

附:2020级新生户口信息登记表

 

 

 

保 卫 处

2020年9月7日


2020级新生户口信息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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