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秋冬季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0-12-07 08:35:30 作者:姚晓阳           浏览数:0

各单位:

入秋以来气温逐渐转冷,师生用火用电用气等方面致灾因素增多。为深入推进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于近期开展秋冬季安全大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全校安全大检查

在继续加强秋冬季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仍然按照六大安全检查组的模式,围绕消防安全、食药品安全、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对实验室、实训中心(实习基地)、教室、画室、语音室、会议室、办公室、文体场馆、书库、阅览室、学生宿舍、职工宿舍、餐厅、超市等场所和车辆、特种装备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

(一)实验室安全检查组。由实验室管理处牵头,保卫处、后勤保障处为成员单位,负责对实验室和实训中心(实习基地)的药品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电动车违规充电与进楼、违禁电器等进行检查。

(二)教室安全检查组。由教务处牵头,保卫处、后勤保障处为成员单位,负责对教室、画室、语音室的消防安全、违禁电器等进行检查。

(三)学生宿舍安全检查组。由学生工作处牵头,保卫处、后勤保障处为成员单位。对宿舍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宿舍违禁电器、无人插电、电动车违规充电与进楼、吸烟和乱扔烟头、管制刀具等进行督查,同时加强对校外租房学生的管理和检查。

(四)办公室和场馆安全检查组。由资产管理处牵头,保卫处、后勤保障处为成员单位,负责对办公室和文体场馆消防安全、设施安全、电动车违规充电与进楼、违禁电器进行检查。

(五)后勤安全生产检查组。由后勤保障处牵头,保卫处为成员单位,负责对超市、餐厅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职工宿舍消防安全(重点关注使用液化气、大功率电器做饭和乱堆乱放堵塞楼道),电动车违规充电与进楼,违禁电器(尤其是取暖电器),枯枝、落叶、杂草等易燃物和建筑垃圾清理,交通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从业人员健康信息摸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培训情况进行检查。

(六)校医院安全检查组。由后勤保障处牵头,保卫处为成员单位,负责对校医院消防安全、医疗安全、医疗废弃物处置、医护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和演练、对接属地防疫部门、疾控机构、定点医院情况进行检查。

二、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

(一)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力度

加大校门车辆、人员检查管控力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校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 “五个一律”落实到位;继续加大校园保安24小时不间断巡逻力量;做好校内技防设施设备的巡检巡查工作,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的技防优势,做好重点区域巡查守候;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继续加大对校园重点区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强化消防应急演练和师生应急技能培训。

(二)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

结合新生安全教育等活动,学团部门、各学院通过安全教育会、主题班会、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强化师生安全教育和管理。重点突出疫情防控教育、交通安全教育、生命与财产安全教育、防火(尤其是吸烟和乱扔烟头)、防诈骗、防传销、防滑冰溺水、防自然灾害教育等;要做好外出、返校的统计汇总,实时掌握师生安全状况;进一步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坚决杜绝学生夜不归宿、私自离校等违规违纪情况的发生。

(三)加强对餐厅超市、施工场地、配电室、锅炉房和员工宿舍等重点场所的监督管理

特别是做好对用水用电用气和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工作,强化对施工场地生产操作的安全指导和排查,对校内经营活动场所进行隐患检查、排除。

(四)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

加强对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药品、气瓶、压力容器、疫情防控情况的检查、管理;加强实验室违规用电、做饭行为整治,全面排查学生在实验室违规用电、违规做饭行为。

三、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一)强化责任意识,逐级压实责任。守护师生健康、维护校园稳定是一项重大而艰巨的政治任务,着力构建秋冬季校园安全工作监管体系,各单位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明确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尤其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靠前指挥,扎实将“确保一方净土、确保生命安全”落到实处。

(二)坚持精准施策,加大检查力度。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原则,加强内部自查自纠,做好安全大检查自查排查工作。各检查组进一步完善安全大检查各项工作措施,要认真履职,注重细节,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不留死角、不留盲点、不留漏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聚焦隐患整改,形成工作闭环。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师生秋冬季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消除隐患自觉。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建立隐患问题清单,明确工作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及时整改解决。

 

   保卫处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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