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户口相关知识

    2016-10-19 08:41:16           浏览数:0

     

 

学生户口的迁入、落户

 

一、户口的迁移

2017级至2019级新生入学时户口迁移采取“自愿迁移”的原则。山东省新生户口办理采用网上迁移,提供家庭户口本中个人一页原件;山东省外新生需提供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学生户口统一落户于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派出所。

二、户口的审批和落户

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对驻青高校新生户口进行审批,只审批当年新生户口。新生入学后,将户口迁移证或家庭户口本个人页交学院保卫处户政科。经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青岛市公安局审批后,再到城阳区公安分局正阳路派出所办理落户。迁移落户由学校保卫处同意办理,每年只办理一次。

             

学生户口业务的办理

 

学生如何补办居民身份证

 对学生在校期间丢失居民身份证而需要补办的,由学生本人持有效证件(户口本、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先到学校保卫处户政科开具证明,再到城阳区正阳路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公安机关已开通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户口不在青岛的可异地办理,但时间较长。

四、集体户口常驻人口登记卡

户口已迁移到学校的学生如办理出国、购房等业务而需要用到户口本的,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到学校保卫处户政科领取集体户口卡空白页,再持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到城阳区正阳路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五、居住证的办理

    对户口不在学校的学生,如需办理居住证,持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先到学校保卫处开具证明,再到城阳区正阳路派出所暂住人口办公大厅办理

 

毕业生户口迁移

 

六、毕业生户口迁出

毕业生的户口迁出,由学校教务处提供毕业生就业信息,城阳区正阳路派出所户籍室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打印出毕业生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往山东省省外的学生)和户籍证明(户口迁往山东省内的学生),经学校保卫处、各学院最后下发到每个毕业生个人手中。

七、毕业生落户的相关说明

根据公安部门要求,毕业生离校后,持户籍证明、报到证、毕业证等证件到报到地人力和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到后,再到报到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落户。

八、如何办理改派手续

 毕业生毕业后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单位不负责户口问题而需要办理户口改派手续的,毕业生应持有效证件按照报到证地址所属的人力和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改派手续后,再再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九、户口迁移证丢失应如何补办

 由于毕业生粗心大意将户口迁移证丢失的,应先持个人申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往地派出所开具的未落户证明等证件到学校保卫处开具证明,再到学校辖区派出所申请补办户口迁移证。

 

不明事项咨询保卫处户政科

咨询电话8608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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