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身自卫篇

    2016-10-19 08:25:03           浏览数:0

一、什么是正当防卫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同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共分三款。

    第一款是关于正当防卫概念的规定。

    根据本款规定,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五个要件:

    l.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这种不法侵害可能是针对国家、集体的,也可能是针对自然人的;可能是对本人的,也可能是针对他人的;可能是侵害人身权利,也可能是侵害财产或其他权利,只要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行为,即符合本要件。

    2.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所谓"不法侵害",指对某种权利或利益的侵害为法律所明文禁止,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其违法的侵害行为。

    3.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避免危害结果发生,因此,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而不是尚未开始,或者已实施完毕,或者实施者确已自动停止。否则,就是防卫不适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4.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即正当防卫行为不能对没有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第三者(包括不法侵害者的家属)造成损害。

    5.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正当防卫是有益于社会的合法行为,应受一定限度的制约,即正当防卫应以足以制止不法侵害为限。但另一方面,不法侵害往往是突然袭击,防卫人往往没有防备,骤然临之,情况紧急.精神高度紧张。一般在实施防卫行为的当时很难迅速判明不法侵害的确实意图的危险程度,也没有条件准确选择一种信当的防卫方式、工具和强度来进行防卫。因此,只要不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都应当属于正当防卫。

    第二款是关于防卫过当刑事责任的规定。根据本款规定,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因为正当防卫行为是不法侵害引起的,是为了使被不法侵害者所侵害的客体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以"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第三款是关于对正在进行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的规定。本款是对第一款的重要补充。对于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由于这些不法侵害行为性质严重,且强度大,情况紧急,因此,采取正当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和其他后果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所谓"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是指与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类似的暴力犯罪,如在人群中实施的爆炸犯罪等。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神圣权利,大学生应牢记这个权利,善于运用这个权利,保卫国家、公共利益,保卫本人和他人的合法权利。由此可知,所谓正当防卫,是指用给不法侵害者造成某种损害的方法,来保卫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的行为。正当防卫是公民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一个法律武器,大学生应当掌握好这个武器。当遇到抢劫、盗窃、强奸、行凶、杀人。放火等等违法犯罪行为时,就要善于运用正当防卫行为来维护合法权利。

    例如,女同学A独自走夜路,突然被一流氓B按倒在地,B卡住A的脖子,企图强奸,情急中A用发卡刺瞎了B的右眼(重伤),从而避免了被强奸。A的行为就属于正当防卫行为。尽管A使B受重伤,但A不负法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正当防卫绝不是"你打我一下,我就还你两下"的行为,更不是伺机报复的行为。此外,打架斗殴的双方一般不存在正当防卫。因此要正确理解和实施正当防卫。

    二、怎样正确运用正当防卫?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实施正当防卫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第一,只有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

    第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第三,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防卫.而不能对无关的第三者实施;

    第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当你准备进行防卫时,如果符合上述四个条件,那么,你就不必担心自己会负刑事责任了,而应积极勇敢地进行防卫。

    三、哪些是非正当防卫呢?
    既有正当防卫,那么就有非正当防卫。如果非正当防卫造成了损害,则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非正当防卫主要有以下几种:

    1、防卫过当。它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正当防卫时,超过了正当防卫所需要的必要限度,并造成了不应有的危害行为。

    2、防卫挑拨。它是指行为人故意挑逗对方,使对方对自己进行不法侵害,接着借口加害于对方。

    3、防卫侵害了第三人,也叫局外防卫。它是指防卫者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以外的人实施的侵害行为。

    4、假想防卫。它是指不法侵害行为根本不存在,由于行为人猜想、估计、推断不法侵害行为存在,而对其实施侵袭的一种不法侵害行为。

    5、事前防卫,也叫提前防卫。它是指行为人在不法侵害尚未发生或者说还未到来的时候,而对准备进行不法侵害的人采取了所谓的防卫行为。

    6、事后防卫。它是指在不法侵害终止后,而对不法侵害者进行的所谓防卫行为。

    四、如何防抢劫
    抢劫,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施行将公私财务据为己有的一种犯罪行为。抢夺,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的财物的一种犯罪行为。这两类犯罪行为都会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且容易转化为凶杀、伤害、强奸等恶性案件,比盗窃犯罪更具有社会危害性。
    1、案发时要尽力反抗。只要具备反抗的能力或时机有利,就应发动进攻,以制服或使作案人丧失继续作案的能力。
    2、与作案人尽量纠缠。可利用有力地形和利用身边的砖头,木棒等足以自卫的武器与作案人形成僵持局面,使作案人短时间内无法近身,以便引来援助者并对作案人造成心理上的压力。
    3、实在无法与作案人抗衡时,可以看准时机向有人、有灯光的地方或宿舍区奔跑。
    4、 巧妙麻痹作案人。当己处于作案人的控制之下而无法反抗时,可按作案人的需求交出部分财物,并采用语言反抗法理直气壮地对作案人进行说服教育,晓以利害,从而造成作案人心理上的恐慌。切不可一味地求饶,应当尽力保持镇定,与作案人说笑斗口,采取默认方式表明自己交出全部财产并无反抗的意图,使作案人放松警惕,以便自己看准时机进行反抗或逃脱其控制。
    5、采用间接反抗法。是指趁其不注意时在作案人身上留下记号,如在其衣服上檫点泥土、血迹,在其口袋中装点有标记的小物件,在作案人得逞后悄悄尾随其后注意逃跑去向等。
    6、注意观察作案人,尽量准确记下其特征如身高、年龄、发型、衣着、体态、胡须、语言、行为等特征。
    7、及时报案。作案人得逞以后,很有可能继续寻找下一个抢劫目标甚至还竟敢在作案现场附近的商店和餐厅进行挥霍。所有高校一般都有较为严密的防范措施,能及时报案和准确描述作案人特征,有利于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布控,抓获作案人。
    8、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遇到抢劫时只要有可能就要大声呼救,或故意高声与作案人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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